澄政辦發〔2023〕57號
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澄城國家調查工作的
通 知
各鎮人民政府、城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為農服務的經濟組織,各雙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進一步完善統計體制機制,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陜西國家調查工作的通知》(陜政辦函〔2022〕147號)和《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渭南國家調查工作的通知》(渭政辦函〔2023〕59號)文件要求,積極構建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充分發揮統計調查服務政府決策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國家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全面加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統計調查工作發表重要講話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先后出臺了《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等重要文件,為做好新時代國家調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國家統計局澄城調查隊是國家統計局派駐地方的統計調查機構,依法行使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職權,承擔糧食產量、畜牧業、居民收支、農民工、勞動力、價格等國家調查工作。調查數據和監測分析為縣委、縣政府研判經濟社會民生狀況、進行宏觀決策和科學管理提供重要信息支撐。各鎮(辦)、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工作安排,充分認識國家調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積極營造統計調查良好環境,為推動國家調查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全面。
二、全力支持,有效保障
(一)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各鎮(辦)、各部門要把加強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與調查隊溝通協作,全力支持國家調查網點建設、調查樣本輪換和輔助調查員選聘與管理工作。對開啟和維護調查網點、調查樣本有困難的,各鎮(辦)、各部門要及時協調解決。要支持國家統計局澄城調查隊利用電子政務內網等資源開展統計調查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技術在調查工作中的應用,支持必要的設備配備。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作。各鎮(辦)、各部門要積極配合調查隊開展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政策和部門數據等信息,并在調查工作宣傳動員、調查對象聯絡、調查網點建設、報表催報核實等方面及時提供協助。要建立經濟發展政策、措施、成效共享報送機制,發改、民政、財政、人社、自然資源、住建、農業農村、衛健、市場監管、統計、鄉村振興、氣象等部門要依法依規及時向國家統計局澄城調查隊提供部門統計數據、行政記錄和政策信息。
(三)加強調查工作保障。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一致原則,把國家統計局澄城調查隊承擔服務地方的調查項目所需必要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要統籌績效考核,對國家統計局澄城調查隊予以支持。要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中央國家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支持保障國家調查隊辦公、統計專線視頻會議室和業務技術用房需求。
三、嚴防造假,依法整治
各鎮(辦)、各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等重要文件精神,堅持實事求是,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大力支持國家統計局澄城調查隊依法行使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職權,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確保統計調查數據客觀真實全面反映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得將國家調查隊作為完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國家調查工作,不得隨意調用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數據作為各項評比表彰和資格認定依據等。要持續加強教育培訓,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統計法律法規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加強統計法治宣傳,營造關心、支持、參與國家調查工作的良好氛圍。
澄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9日